帶學生出遊的風險,老師可承受得起?

 據日前報導,基隆市八堵國小一名黃姓導師,上月某日擅自變更課程,原本是要上數學課,她卻臨時改帶領全班18名學生到基隆河觀察魚類生態,一名女學生踩空不慎落水,雖因會游泳自行游上岸,但全身濕透。

    女學生家長在女童回家告知後相當生氣,老師擅自變更課程沒有報備學校,也沒有保全措施,發生意外後家長完全不知情,校方也未主動告知家長。基隆市教育處表示,校長已陪同老師向家長道歉,學校調查老師有3項疏失,將開考績會討論對導師的議處。而事發水域水底漩渦很強,5年前還曾發生兩少年在暑假時自行前往遊玩,不幸溺斃的死亡事件。

    身為國中導師多年,筆者有兩點看法。

第一、光是離開教室就有風險

筆者初執教鞭時,凹不過學生想去操場打球的哀求,承諾他們只要考試達到標準,就趁操場沒有班級在上體育課時,給他們半節課的時間去運動。學生當然興高采烈。上課時間帶學生去操場,當然也全程在旁陪伴。

後來有資深老師提醒筆者:多年前也有同事做過類似的事,學生在奔跑不慎摔倒,門牙斷裂滿嘴鮮血,後來被家長一狀告上法院求償天價數字,因為這不是體育課,老師未善盡督導責任,也未事先告知學校要變更課程,後來該同事敗訴得賠償。

老師多半有滿腔熱血,處處為學生著想,但可有仔細通盤考量過潛藏風險?

第二、須照規定進行

依照教育部頒布的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,要舉辦戶外教學,除了事前要保保險和上簽呈,也鼓勵邀請家長或志工同行,一起幫忙照顧學生安全,事前需要一番準備時間。

筆者所在學校,常有同事懶得跑流程,想說只是帶學生去校園附近逛逛採集植物,學生都懂事了應不會出問題,就沒有事先報備或保險,直接帶整班學生出校門,下節課再回來,看了著實令人捏把冷汗。

    筆者樂見學生獲得多元化的學習,但在老師滿腔熱忱之前,可有先仔細衡量能動員的資源,並做好妥善規劃與安排,將風險降到最低?

閱讀女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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