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日前報導,左營某國中導師被家長指控不當管教,原因有三:第一、孩子被導師留置校內未通知家長;第二、朝會時轉頭與同學講話,老師「以手捏肩」提醒,後來肩膀出現瘀青,家長帶孩子驗傷;第三、孩子想辭去幹部,導師在聯絡簿留言「依照校規下幹部是小過」。
校長表示,留置學生部分,導師當時是為督促學生完成作業,放學才留學生,後續將加強與家長溝通機制;朝會時導師是「不慎碰觸」導致瘀青,已啟動校安通報,成立調查小組了解事實;至於不當班級幹部就記小過一事,校長澄清,校規沒有這個規定,班級幹部任期未滿若辭職,僅影響十二年國教加分資格,不會列為懲處紀錄。
筆者身為國中教師,針對這起事件有三點想法:
第一、放學留學生未告知家長
關於第一點,根據報導,家長傍晚接到補習班來電學生未到,才得知孩子被導師留置。筆者擔任國中導師多年,很能同理導師為學生著想的用心。但無論如何,學生的安全第一,家長對於導師未事先告知而有情緒,也能理解。
我自己的做法是:只要放學留學生,一律事先告知家長原因並取得同意才會留;學生離開後也會告知家長離開時間,請家長留意學生的行蹤。
但放學留學生,無論動機為何,都需負擔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。除了留放學,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?
第二、朝會時導師的肢體碰觸
現在教導學生肢體界線,未經同意不要觸碰他人。無論是「以手捏肩」或「不慎碰觸」,總之就是有碰到。「朝會時轉頭與同學講話」的確不妥,但肢體碰觸絕對不是恰當的處理方法。況且新聞中沒有提到導師和學生分別的性別,若是男導師和女學生又更應留意。
以筆者為例,雖然是女老師,多年來頂多偶爾輕拍女同學肩膀以示鼓勵,男同學完全不碰;這幾年是不分性別,完全不碰觸。畢竟大多數學生就算心裡不舒服,也很難開口跟老師說「不要碰我」。
第三、辭幹部會被記小過?
孩子想下幹部,導師在聯絡簿留言:「依校規下幹部是小過,你確定嗎?還是你可以再調整自己看看」。
筆者認為,若老師有心想讓學生留任,或許把最後一句留言提到最前面,以關心學生為出發點,協助其適應和調整,容許一些錯誤的發生,幾週後孩子或許會漸漸上手。真的一切辦法都試過了,非得走到撤換幹部這一步可以再談,至少家長也明白,過程中導師有盡力協助孩子,而非聯絡簿上一句不太友善的留言。
在正向管教的理念中,我們尊重和同理孩子的動機,鼓勵而非懲罰,孩子漸漸有自信了,也能培養出自我價值感,進而為群體做出貢獻。
身為七年級前段生的筆者,覺得正向管教真不容易,畢竟自己也是在打罵教育中長大的,現在要怎麼對學生長出「尊重」和「同理」呢?筆者認為,先從尊重和同理自己開始。當老師的多半責任心重,面對孩子的狀況難免心焦,其實更多的是無力感。先看清自己的狀況,好好照顧身心,才能和學生建立良性的關係。
此外,大環境對教師不友善已非新聞,教師荒更是全國性現象。企盼有關當局能為教師打造更為友善和健康的職場環境,支持合理的管教權,作為教師的有力後盾,才能真正落實「友善校園」。



從「切水果」看師生互信不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