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所高中教師被媒體報導開設宮廟、當乩童,信徒供養,也發生財務糾紛,引來這算不算「教師兼差」的爭議。高雄市教育局說明,教師兼職是依照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處理,過去處理過的教師兼職爭議,多半是在補習班兼職,偶有教育人員擔任董事,但如果屬無給職,並沒有逾越法規;教育部也說,教師兼任不得影響教學本質,在教師兼職原則中有多款兼職規定,要由地方主管機關、學校先就事實去判定;若教師真有兼職,也要報備學校,也要學校同意。
校方則表示,這名老師是資深教師,在學校的教學一切正常,沒有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,也沒有接獲家長或學生不滿的投訴。至於課後的兼職行為是否有違反教師法?還在調查了解當中。
身為國中教師的筆者,有兩點看法:
第一、定義模糊的法規,政府有責任釐清。
何謂「影響學生受教權」,老師上課照本宣科,空堂時間玩股票,算不算影響學生受教權?再例如照常上班,下班後創業,空堂都在補眠,有影響到嗎?當法規定義不清,就有許多人為操作的空間,也會讓問題失焦。
第二、新自由經濟時代,斜槓是不可避免的事實。
教師的薪水吃不飽餓不死,但物價飛漲,誰不想用空餘時間多賺點錢?不只台灣,以美國為例,奧克拉荷馬州老師的薪水是全美最低的三州之一,老師的起薪為3萬1千元美金,約合台幣93萬,而且過去十年來都沒有增加,老師身兼多職是常態,最常見的就是開計程車,或是在餐廳當服務生。Uber甚至以「教師開車」為廣告賣點,呼籲乘客們多幫幫這些課堂上諄諄教誨學生,下課後卻潦倒窮困的老師們。
老師在宮廟當乩童引人注目,所以鬧上新聞,但有多少公立學校的老師公然在臉書上招生,開設課程或團購等等,這是否有影響學生受教權?呼籲政府正視這個「教師兼差」的既定事實,說清楚講明白規則,別再打模糊仗。
身心障礙兒的寒暑假,學習缺口誰來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