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教育之我見我思

陳培瑜立委日前在總質詢時,向卓院長提出網路片段資訊對學生大腦的危害,爭取幾項有助於校園內閱讀教育的政策。

第一、教育部在114-117年將展開「學前教育閱讀計劃」;

第二、請教育部研議,將撰寫設置閱推計劃延長為三年期,減輕老師的行政負擔;

第三、目前有閱推教師的國中小僅不到30%,顯示絕大多數校園只有圖書資源,卻沒有專業師資能夠帶領孩子學習「如何學習」。請教育部必須與地方政府展開會議,要求地方政府投入更多資源設置閱推教師,達成「校校有閱推」的政策目標,

筆者身為國中閱推教師,有兩點想法:


第一、根據專家夏爾 ( Jeanec Chall)提出的「閱讀發展六階段」理論,0-6歲是前閱讀期,這時已經開始發展口語能力、認識字母、運用符號(路標、廣告標誌等等)。到三到四年級左右,更是從「學習閱讀」轉變到「從閱讀中學習」的關鍵期。研究也指出,若關鍵期轉變有困難,閱讀能力的低落會影響後續學習。美國在2002年發布「No Child is Left Behind」政策,就是責成有司確保所有兒童最遲三年級能學會閱讀。

筆者認為「學前教育閱讀計劃」有其必要性,建議幼兒園也應設置閱推老師,讓閱讀從小扎根。

第二、找回另一個失落的「R」:wRiting

筆者樂見延長撰寫計畫為三年期,以及地方政府投入更多資源設置閱推老師。但除了閱讀,還有目前政策忽略的另一項重要能力:寫作。

體制內缺乏有系統的寫作教育,連老師都承認。

筆者曾在親子天下的網站,看到一篇文章,其中有一個提問「孩子快升上國中了,卻還是寫不出四百字作文來,加上學校的作文教學時間不足,報名坊間作文補習班有效嗎?」

文章引述台北市志清國小老師李衿綺的意見:「不排斥家長為孩子報名作文補習班,反倒樂見孩子多了一些時間接觸文學。以她目前任教的六年級班級為例,全班約有六分之一學生報名作文補習班,但這群孩子不見得非補不可,家長為的是提前部署國中教育會考作文。她發現,有些孩子在上了作文補習班後,面對寫作的自我價值感,確實會比其他同學再高一些些。」

  根據作家曾多聞小姐在《美國讀寫教育改革教我們的六件事》一書中指出:經過四十年的改革,美國的讀寫教育,從「教學生認字」提升到「讓學生對讀寫有強烈動機和興趣」的歷程,頗值得借鏡。在採訪過程中,她認為美國讀寫教育能改革成功,主要因素有在職教師的有效增能、行政端的長期支持等等。身為台灣國中校園第一線教師多年,筆者讀此書真是無味雜陳,欣羨美國相關制度發展之完善。

 欣見立委關注閱讀教育,敦請政府投入資源,也企盼除了閱讀教育向下扎根外,國內的語文教育也能建構出有系統的作文教育。

閱讀女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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